6月1日,“限塑令”正式实施了。可是在此之前,宁波不少市民就提前告别了塑料袋。望春街道后塘河社区的陈师傅,每次出门买菜都带着环保袋。家住镇海区的李小威女士把打包用的彩色塑料带收集起来,参照篾匠师傅编筐的方法编了一只漂亮的菜篮子。有的市民还重新用上了竹篮子来购物,一些农村菜市场已有经营户开始出售竹篮子(据《宁波日报》)。 虽然这些普通市民的环保努力看起来微不足道,但如果社会大众都具有这种社会责任公心,汇集起来就是源源不断的环保动力。笔者由衷地为这种积极的环保作为而感动。 环保事业不仅是政府和个别人的事情,更是公民责任和道德品质的要求;不仅具有社会属性,也是自我精神良性发展的归宿。“公民”两个字,包涵着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的深意。由此认识宁波这些普通市民的所作所为,其积极意义就在于体现了环保的“草根力量”、公民责任。 如果留心观察,我们不难发现,支撑环保事业的除了政府、官员、专业人士之外,很多“小人物”也发挥了不容小觑的作用。比如被誉为“环保卫士”的湖南长沙县黄兴镇村民章志标,他带领群众抵制化工企业污染,最终当地政府将13家化工企业彻底关闭。又如温州农民陈飞,他发现废弃塑料袋覆盖了青山绿水,即使埋入地下也很难分解,于是就地取材,编制了许多竹篮带到菜场免费送给村民,并为他们讲解塑料袋对环境的影响,力劝村民尽量减少使用塑料袋。像这样热心环保事业的普通人还有很多。 社会转型期,公共治理、公共事务的主体正在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。政府不再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,而正在从繁重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,致力于统筹规划、协调各方,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安排,为公共治理的其他主体发挥潜力创设良好的环境。现代社会的治理包括政府、市场以及公民这三大力量,只有当三者形成稳定的合作互补关系,社会的运行才能和谐高效。所以,环保这样的公共事务的和谐推动,离不开民众参与。 当越来越多的公民在环保事业中积极主动地履行“职责”时,我们的环保状况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。 |